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国领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易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易源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18)粤0491民初103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易源,男,1989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珠海市香洲区上冲社区居委会,公民身份号码:440402198908099112。
执行案号:(2019)粤0491执278号
执行标的:150045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20%。
悬赏范围:易源个人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汽车、企业股份等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本院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奖励:1、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分的、已向法院申报的财产;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奖励的情形。
悬赏执行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悬赏期限为一年。
举报联系方式:梁执行员0756-2998550、
赖助理 0756-2298571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