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区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座落于横琴。横琴地处珠海南端,与澳门一水一桥之隔。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是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的重要动力,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成立时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前身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揭牌成立,2014年3月21日正式履职收案。2021年12月更名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
改革创新
成立之初,横琴法院即充分彰显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智慧,一改传统法院的设置方式,全面推行包括审判权运行机制、内设机构管理模式在内的法院综合改革。其中,不设审判庭、设立法官会议为全国首创,法官员额制、集中管理、全面取消案件审批制、试行立案登记制为全国率先落实。
横琴法院立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大局,不断拓展和强化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合作区建设。提升司法保障能力,集中管辖珠海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优化跨境司法服务,建立多元解纷中心,搭建“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制订诉讼风险特别提示,建成“诉讼服务一站通办”,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智能服务。推进粤澳交流合作,选任港澳陪审员、港澳调解员,吸收澳门高校的学生担任法官助理。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横琴法院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相关经验被写入了2014年、2015年和2021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历史使命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横琴建设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抓住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的契机,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强化拓展法院职能和作用,为合作区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