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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491民初1251号原告深圳万物商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与被告刘美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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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艳红 罗志斌 07562998570  发布时间:2026-04-28 11:33:29 打印 字号: | |

刘美云: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万物商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与被告刘美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62395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罗志斌